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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慢性過敏原及身心靈體質檢測與管理 潘忠興 醫師 (Det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Allergen and Body type by Dr. Peter Pan) 2019.01.06
急慢性過敏原及身心靈體質檢測與管理 潘忠興 醫師 (Det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Allergen and Body type by Dr. Peter Pan) 20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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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核磁共振於銀髮健康促進之運用 潘忠興醫師 (Usage of Metatron in Health Promotion of Senior Citizens by Dr. Peter Pan ) 2019.04.13
銀髮智慧科技是一跨學科的研究及應用領域,著重於高齡者與科技產品、環境及服務之間的研究,目的在於運用科技預防、減緩及補償老化並且支持或增加高齡者人口之溝通、娛樂、學習、服務等機會,以促進老年人口之生活品質與社會參與。本課程透過講解、案例介紹、討論或參訪等方式,促進學習者對老人科技理念與銀髮智慧科技相關產業發展現況之瞭解,進而應用在未來參與之高齡者照顧與服務之實務工作上。 #進一步學習: @彼得潘整體健康促進計畫 https://www.dr-peterpan.com.tw/health-promotion.html @真正彌補及融合中西醫學的量子醫學(能量與訊息醫學),成本效果高的儀器: https://www.dr-peterpan.com.tw/instrument.html治療性人際關係與社交人際關係應用在客戶關係管理 潘忠興醫師(Integrative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by Dr. Peter Pan ) 2019.03.18
科學藝術-音療芳療大眾版 潘忠興醫師 Scientific Art-Music & Aroma Therapy -Public Edition by Dr. Peter Pan
#附錄:創新社區健康照護音療範例 西醫學(古典音樂…) 中醫學(中醫音樂…) 自然醫學-(共振音樂…) 其他另類及輔助療法(養生音樂,流行音樂,音樂律動,音樂體適能…). 以量子物理為基礎的共振音樂療法(Resonance Therapeutic Music) #進一步學習: https://www.dr-peterpan.com.tw/energy-music-therapy.html高單位維他命C等複方注射簡介 潘忠興醫師 2019.05.03
高單位維他命C等複方注射- 抗癌、抗老、美白、排毒、促進新陳代謝 展穎診所 潘忠興醫師2019.05.03 最近有許多來賓一直問我打維他命C等針劑有何功效?我把我這十年來的經驗作個簡介,各位好友大家可交換意見及分享! 氧化(自由基)是導致衰老的關鍵,也是目前最廣為接受老化的理論。單一個抗氧排毒方式是無法提供身體最完整的保護,雞尾酒式的補充法,就是同時給予多種不同的抗氧排毒方式,並依個人體質和需求,調整其內容物之種類及濃度。 1. 維他命C:左旋性維他命C能抑制皮膚中洛氨酸酵素的生成,能有效防止黑色素沉澱現象,進而達到肌膚明亮的效果。並且能減少黑色素的產生,使皮膚白皙,還原黑色素淡化已形成的斑點。可以改善因皮膚鬆弛及失去彈性所造成的症狀,使肌膚恢復緊實彈性,膚質更加光澤明亮,進而達到延緩老化效果。修復疤痕的功能:左旋C可以促進真皮纖維母細胞的增生,輔助修復痘疤凹洞不平,使肌膚平滑柔軟,恢復彈性光澤. 高量Vit C 注射,排除重金屬,產生膠原蛋白,撑死癌細胞 ,抗氧化發炎 。 2.銀杏葉萃取物:含有大量的類黃酮素,可清除自由基,明顯具有抗氧化作用。同時可預防血管內低密度脂蛋白(俗稱壞的膽固醇)的氧化作用,因此可降低阻塞血管的乳糜形成,預防血管梗塞。對於腦部循環,治療心血管、改善老人癡呆、延緩老化在臨床醫學證明也有一定功效。且與維他命c有加乘作用(1+1》2)。 3.多種維生素B:參與新陳代謝,提供能量,保護神經組織細胞,對安定神經、舒緩焦慮也有助益。 @Q&A:1.需多久打一次?若是時間許可的話,最好是能夠一星期治療兩次,但每次療程間隔的時間,仍由醫師視情況而做調整。2.療程要多久?每單一次的療程約1-2小時左右,但會依療程內容的不同,所需時間也會有所差異。3. Vit C治療期間、後是否需特殊照顧或護理?首要的就是防曬、盡量避開產生毒素的因素,例如:香菸、二手菸、酒精、紫外線,環境汙染等。並每天持續能夠促進健康的事情,例如運動、均衡營養、保持心情愉快、紓壓療程等。 @Vit C注意事項: 1.少數人施打會有血壓下降、頭暈、嘔心現象.2.若同時服用其他藥物請告知醫師.3.若有以下情形不建議使用:懷孕及哺乳婦女,血液透析者,嚴重肝實質損傷者, 腎臟極度缺損者也要注意。 每周二次,每次20-60gm.蠶豆症者需注意由每日1克,逐日增加至每日20克。 以上都是細胞外(血液中)的排毒抗氧化方式,要增加療效需增加以下方式,以癌症的整合自然療法為例,但其他肥胖、失眠、老化、慢性病的營養調理,皆也幫助: @癌症的整合自然療法,不管得到癌症遠因是什麼,近因一定是細胞酸中毒,建構對癌細胞不友善及對殺手細胞健康的環境。 @餓死癌細胞:斷醣生酮飲食,癌細胞膜上胰島素接受體比正常細胞多10倍。粒腺體需要30倍葡萄糖果糖,但燃燒效果不好,會產生43倍乳酸。無法燃燒酮體,胺基酸。困住癌細胞:巨量Vit C 注射,排除重金屬,產生膠原蛋白,撑死癌細胞 ,抗氧化發炎 。每周二次,每次20-60gm.蠶豆症者需注意由每日1克,逐日增加至每日20克。腎臟極度缺損者也要注意。 @鹼死癌細胞:吸入H2排掉過多的酸及自由基。吸入高濃度氧氣毒殺癌細胞。空氣中CO2不超過1000ppm.雖然長期O2濃度過高,易產生自由基,在高濃度H2存在血液下,就不會發生氧氣中毒。 @熱死癌細胞:局部及深層奈米熱療,39.5-41度C 。 @強化殺手細胞:斷醣生酮飲食,服用BHB 外源酮體。免疫製劑(如多醣體等)。降低交感,提升副交感神經。 @遠因整體診治:強化身、心、 靈、 社會健康,儀器微測及早期偵測如為核磁共振檢測Metatron及 彼得潘整體健康促進計畫.減糖較狹義,減醣較廣義!
減糖較狹義,減醣較廣義! 彼得潘(潘忠興)醫師2019.05.16 最近常有人問我到底要用減糖還是減醣,是糖化血色素,還是醣化血色素. 「醣Carbohydrate」和「糖sugar」不同。「糖」通常是吃起來具有甜味,一般是單醣或雙醣.而「醣」是所有產糖食物的通稱,也就是「碳水化合物」,按照分子結構可分為纖維、多醣、寡醣、雙醣、單醣,嚐起來不一定具有甜味,例如飯、麵。多醣、寡醣、雙醣、單醣最後會變成單糖如葡萄糖,果糖,半乳糖等.所以減糖較狹義,減醣較廣義. 「纖維」是難以完全消化的多醣類,但也不是完全無熱量,大約是每公克2大卡,一碗煮熟的蔬菜含糖大約是10公克,所以增加血糖的幅度是極少的,不同蔬菜間的差異並不大。 「多醣類」主要是我們的主食與糕餅點心之類的食物,例如飯、麵、麵粉製品、地瓜、馬鈴薯、山藥、芋頭、玉米等,這類食物在不加糖的情況,並不算是甜食,但經過消化吸收後會產生大量的葡萄糖,例如一碗飯大約是200公克,含糖就有60公克。 當這些含醣食物用一碗為單位時,彼此的差異就比較明顯,例如一碗麵或粥的含糖量就只有一碗飯的一半,而含糖量較少並不等於血糖增加幅度比較少,多醣類食物的含纖維量多寡與烹調方式,對血糖的影響也有程度上的不同,這也是常造成血糖起伏困擾的原因。 「寡醣」有2-10個單糖分子,除了果寡糖、木寡糖與異麥芽寡糖常用於食品添加外,大蒜、洋蔥、牛蒡、蘆筍、大豆、麥類也含有寡糖,這種糖和纖維一樣難被消化分解,每公克約產生0-2.5大卡的熱量。 「雙醣」包括蔗糖、乳糖、麥芽糖、海藻糖,其中乳糖最容易被忽略對糖的影響,牛奶與羊奶皆含有乳糖,喝起來並不甜,但消化吸收後皆會轉變成單糖,這也是為何市面上有專爲糖尿病患調製的配方奶粉,把乳糖去掉以減少血糖上升幅度;蔗糖、麥芽糖與海藻糖都是兩個單糖分子組成,甜度雖然不同,但熱量都是一公克4大卡,對血糖影響都是快速且明顯,取用需適量。 「單醣」有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一般市售的糖大多是蔗糖,經過分解後才會變成葡萄糖,葡萄糖粉或糖膠則是單純的葡萄糖,可直接吸收,一般用於低血糖時的快速補充。 許多食物同時含有葡萄糖與果糖,例如水果有的果糖居多,有的約各半,水果中甚至還有一些蔗糖,蜂蜜則是含葡萄糖與果糖約各半。 果糖代謝幾乎完全靠肝臟來轉化成葡萄糖和乳酸。攝取過多果糖,特別是常添加於飲料的高果糖玉米糖漿,會對肝臟造成負擔,也和高血脂症、肥胖、高尿酸,和高血壓有關。半乳糖也是在肝臟中轉換成葡萄糖,除了奶類外,甜菜中也有蔗糖和半乳糖。 無論吃了「醣」或「糖」經過消化吸收後都會產生葡萄糖,這些增加的葡萄糖需要透過精密的胰島素分泌調節,來維持血糖在一個範圍內小幅度的波動,數值約落在70-140mg/dL間,這對不是糖尿病前期或糖尿病的人來說,可以不必去精打細算吃進去的是什麼糖,都能保持血糖不會過高。但若要防治肥胖、失眠、癌症、三高慢性病等,則要飲食管理:從均衡飲食(3333)->常醣常好油->低醣高好油->斷醣高好油->生酮蔬食。(考慮個人體質、過敏、共振)。 同時也要減少精緻雙醣與單醣,這些醣無論是糖果、果汁、甜點,這類糖會快速吸收,增加胰島素分泌的負荷,容易攝取過多熱量而導致肥胖。對醣的選擇與份量控制,儘量不用或少用糖,更是糖尿病患能成功控糖的關鍵。 市面上常用的天然代糖 彼得潘(潘忠興)醫師 2019.05.21 赤蘚醇或稱赤藻糖醇: 是一種存在於葡萄、梨子等果實或醬油、味噌、清酒等發酵食品中的天然糖醇。具有砂糖60-80%的糖度。赤藻糖醇是由葡萄糖發酵而成。幾乎不含熱量,也不會引起齲齒。由於能弱化齒垢中細菌彼此的結合力,因此具有分解齒垢的作用。它已經在美國獲准使用。它是由約翰·斯登豪斯於1848年首先發現的。 甜菊糖: 又稱甜菊素、甜菊醣苷、甜菊萃,一種糖苷,1931年,由法國科學家從菊科草本植物甜葉菊中提煉出。可作為甜味劑使用,而南美洲使用甜葉菊作為藥草和代糖已經有幾百年歷史。它具有高甜度、低熱能的特點,其甜度是蔗糖的200-300倍,熱值僅爲蔗糖的1/300。 阿拉伯糖: 從玉米、小麥等作物中萃取的L-阿拉伯糖,屬於天然食品而非化學糖,甜度只有蔗糖的一半,對其具有代謝轉化及阻斷作用,能抑制糖分吸收、減緩飯後血糖上升的速度。其原理為蔗糖經由小腸分泌的蔗糖酶分解成葡萄糖與果糖,而L-阿拉伯糖會將蔗糖酶吸住,讓它不在小腸分解,直接帶往大腸內。「只要將百分之四或五比例的L-阿拉伯糖混合蔗糖,就可抑制百分之八十、九十的糖分吸收量,讓你身體無負擔的享受糖的美味而非熱量!」市面上許多抑制澱粉、糖分吸收的產品,多半無法直接加入砂糖中一起烹調,而L-阿拉伯糖相反,甚至可以說,和糖類一起食用才能發揮其功效。 現代人的精緻飲食,讓食物消化至小腸就已吸收完畢,少有機會讓大腸的益生菌得到養分,所以才會提倡多喝優酪乳、吃益生菌。而帶著蔗糖酶的L-阿拉伯糖,會跳過小腸通往大腸,直接成為益生菌的養分。而它可以和任何蔗糖(白砂糖、紅糖、黑糖、方糖、冰糖….)搭配,烹調方式也無任何限制,讓一般民眾都可以使用「健康砂糖」享受無負擔的美味! #減糖廚房的具體實踐:經營管理與研究發展 https://www.dr-peterpan.com.tw/kaohsiung-siwei.html市面上常用的天然代糖-彼得潘(潘忠興)醫師 2019.05.21
市面上常用的天然代糖 彼得潘(潘忠興)醫師 2019.05.21 赤蘚醇或稱赤藻糖醇: 是一種存在於葡萄、梨子等果實或醬油、味噌、清酒等發酵食品中的天然糖醇。具有砂糖60-80%的糖度。赤藻糖醇是由葡萄糖發酵而成。幾乎不含熱量,也不會引起齲齒。由於能弱化齒垢中細菌彼此的結合力,因此具有分解齒垢的作用。它已經在美國獲准使用。它是由約翰·斯登豪斯於1848年首先發現的。 甜菊糖: 又稱甜菊素、甜菊醣苷、甜菊萃,一種糖苷,1931年,由法國科學家從菊科草本植物甜葉菊中提煉出。可作為甜味劑使用,而南美洲使用甜葉菊作為藥草和代糖已經有幾百年歷史。它具有高甜度、低熱能的特點,其甜度是蔗糖的200-300倍,熱值僅爲蔗糖的1/300。 阿拉伯糖: 從玉米、小麥等作物中萃取的L-阿拉伯糖,屬於天然食品而非化學糖,甜度只有蔗糖的一半,對其具有代謝轉化及阻斷作用,能抑制糖分吸收、減緩飯後血糖上升的速度。其原理為蔗糖經由小腸分泌的蔗糖酶分解成葡萄糖與果糖,而L-阿拉伯糖會將蔗糖酶吸住,讓它不在小腸分解,直接帶往大腸內。「只要將百分之四或五比例的L-阿拉伯糖混合蔗糖,就可抑制百分之八十、九十的糖分吸收量,讓你身體無負擔的享受糖的美味而非熱量!」市面上許多抑制澱粉、糖分吸收的產品,多半無法直接加入砂糖中一起烹調,而L-阿拉伯糖相反,甚至可以說,和糖類一起食用才能發揮其功效。 現代人的精緻飲食,讓食物消化至小腸就已吸收完畢,少有機會讓大腸的益生菌得到養分,所以才會提倡多喝優酪乳、吃益生菌。而帶著蔗糖酶的L-阿拉伯糖,會跳過小腸通往大腸,直接成為益生菌的養分。而它可以和任何蔗糖(白砂糖、紅糖、黑糖、方糖、冰糖….)搭配,烹調方式也無任何限制,讓一般民眾都可以使用「健康砂糖」享受無負擔的美味!什麼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與「預立醫療決定(AD)」及意義? 潘忠興醫師 潘忠興醫師 Dr. Peter Pan
什麼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與 「預立醫療決定(AD)」及意義? 彼得潘(潘忠興)醫師編著 人生短短 ,盡力過個美滿人生! 以下是很好案例,說明很多人的人生價值,生存、生活與生命的體悟! -------------------------------------------------------------------------------------------------------------------------------------------------------------- 前衛生署長葉金川: 如果我沒法醒來,不要串通醫師凌遲我! 必然有這麼一天,我們必須說再見! 「葉家宴」不會一直開, 天下宴席總要散的。 根據生命表, 19 年後, 我必須跟大家說再見,但,可能是下一刻, 也可以是38 年後; 就怕還沒準備, 匆忙間上路,重要的忘了說,不如現在說個透澈。 兒子們,記著: 如果我沒法醒過來,不要串通醫師凌遲我! 我想活得精彩、走得帥氣, 不要管子, 有氣切管、尿管、胃管, 怕走得牽絆; 停止維生治療吧! 多拖幾天, 並不會增添我生命的色彩。 心臟升壓劑、洗腎、葉克膜, 省省吧! 健保都快倒了…。 能用的,都送人, 心肝應還是好的; 有了我的心, 可以登高看更遠。 有我的肝, 酒量不會退步! 至少眼角膜、骨頭可以用, 腎臟最珍貴,我腎沒有虛。 兒子們, 孝順爸媽,要趁現在! 我走了以後, 孝順就成了做樣子、給外人看的; 所以- 追思葬禮省了, 墓園、墓碑也不環保, 偶而 將爸爸放在心裡, 就可以了。 骨灰火化後, 混合飼料,丟在七星潭餵魚! 留下一小撮,帶到合歡北峰, 灑一點點就好; 記得帶你們的媽咪來陪我, 在他百年之後, 雖然有時嫌她嘮叨, 但沒人唸了,倒是有點不習慣; 有老伴,很幸福的, 感恩啦,老婆。 親朋好友們: 不用來, 沒有追思會, 白包也省了。 如果堅持要付,預付可以打六折,我現在要用。 網路上留有我的語錄, 還有給大家的真心話; 沒事? 上網看看,也許會有新啟示。 想我的時候, 來合歡北峰! 能來,任何時候都歡迎, 但,四到六月最好。 看看高山杜鵑, 帶來香檳, 別忘了高腳杯, 我喝酒可是要有規矩的; 可以教你們看星座: 天蠍心宿二、 牛郎織女天津四、 獵戶大犬、 冬季正三角。 不會看? 可別說是我山友, 這樣我多沒面子呀!我可以接受- 不爬山的山友、 不騎車的車友、 不喝酒的酒友、 就不能忍受- 看不懂星座的山友! 我一生清風, 但求化為千風, 了無遺憾。 愛你們的,葉金川 https://youtu.be/h4vfqH_yYTU -------------------------------------------------------------------------------------------------------------------------------------------------------------- 病人自主權利法: 簡稱《病主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從立法宗旨來看,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也旨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病主法》的基本理念是確保病人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自主權利,且在特定條件下,也可以選擇不施加維持生命治療(Life-sustaining Treatment, LST)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Artificial Nutrition and Hydration, ANH)。 根據本法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20歲以上或已婚)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的程序,與親友和醫療機構討論、溝通自己的善終意願,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選擇自己在法定的五種臨床條件下是否接受、或如何接受醫療行為;同時也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Health Care Agent, HCA),確保自己的善終意願在意識不清時仍能被貫徹。 核心主旨: 本法主要有三大理念:「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病人善終權益」和「促進醫病關係和諧」。有別於《醫療法》、《醫師法》等以醫療方為主要規範對象的法規,過去眾多醫事法規中,沒有一部是以病人為中心設計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針對「病方」已有一定程度的保障,不過《病主法》是以病人本人為主體、以保障病人自主權為核心價值,可說是醫事法規立法上的一種典範轉移,期望能達成同時尊重病人自主權利與醫師專業意願和降低社會成本的多贏目標。 尊重病人醫療自主 過去《醫療法》及《醫師法》雖課予醫療機構或醫師告知的義務,但告知對象是籠統的「病方」而非「病人」,也就是說包含病人在內的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等都是告知的對象,知情權並無不同,在臨床狀況上常導致病人本人被隱匿自身病情。就連施行手術、麻醉或特定侵入性治療或檢查前,病人都沒有優先的選擇與決定權,醫療方只需要取得「病方」中任一人的同意同意就可以進行醫療行為。 《病主法》第4條第1項宣示病人有「知情、選擇與決定權」,第2項近一步規定病人以外的其他關係人不得妨礙醫療機構或醫師依病人決定所採取之作為。對於病人自主權利的保障,具有高度突破性。依此,病人亦最具優先性,其他人的想法不得凌駕病人本人的自主意願。第5條第1項重申醫療方一定要將病情和治療資訊告知病人,僅在病人未明示反對時,方得告知病人的其他關係人;換言之,其他關係人的知情權至少應經病人的默許。 保障病人善終權益 因醫學科技之進步,導致病人在某些狀況下的「加工賴活」越來越「不如好死」,為了保障病人有自然善終的權益,不被醫療科技綁住強制賴活,本法保障病人可以透過預立醫療決定,在五款臨床條件下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並要求醫療方提供緩和醫療及其他適當處置。 換言之,在末期疾病、極重度失智、永久植物人狀態、不可逆轉之昏迷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症等五種臨床條件下,若病人得以選擇生命最後一哩路的醫療措施,回歸生命自然關機的程序,以獲得善終。本法第16條規定,在病人拒絕維持生命治療、邁向死亡的過程中,醫療方仍須給予緩和醫療或其他適當的處置,提供緩和醫療。 促進醫病關係和諧 《病主法》雖然強調病人是醫療行為中的主體,但醫護人員同樣具有主體性,因此,醫病關係應維持互為主體的平衡。 傳統因為醫病雙方在專業能力上的不對等,以及助人與被助人的不平衡,病人的主體性較容易被忽視,造成醫療父權的問題。《病主法》希望可以基於醫病互為主體性的前提下,重塑病人的自主權利;依此,《病主法》第4條規定,病人選擇與決定醫療選項之範圍應以醫師的專業建議為限。 另外,在涉及生死抉擇時,依本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醫療機構或醫師「得」尊重病人表達在預立醫療決定中的拒絕醫療意願,並非強迫執行不可;換言之,醫療方是否願意執行病人AD的意願同樣也受到本法的尊重,不願意執行者可以轉介其他醫療機構或醫師。而願意執行的醫師依據本法第14條第5項,在法律上可得到免除刑責、行政責任及民事賠償的明確保障。 《病人自主權利法》常見Q&A: Q1.什麼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與「預立醫療決定(AD)」?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 指意願人與醫療機構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自己的親屬或其他關係人進行溝通討論的過程。商討當意願人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應提供之適當照護方式,以及意願人得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 預先表達,在符合特定臨床條件的情況下,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正式書面文件,依據衛生福利公告法定格式內容。 Q2.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時會討論些什麼內容?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會跟您說明討論下列事項: 您有那些知情、選擇與決定權? 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這些常見醫療選項的成效與風險(例如: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特定疾病之專門治療、重度感染時的抗生素、鼻胃管…等)。 可終止、撤除或不施行上述醫療處置,所應符合的五種臨床條件:(1)末期病人、(2)不可逆轉之昏迷、(3)永久植物人、(4)極重度失智、或(5)其他疾病痛苦難以承受、無法治癒且無其他合適之醫療解決方法之疾病 (例如:泡泡龍症、漸凍人…等)。 預立醫療決定書之格式及生效、變更或撤回程序是什麼? 醫療委任代理人權限、終止或解除委任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Q3.如果我來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一定要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嗎? 來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不一定要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不需要有壓力!但是經過這樣自己跟親友一起思考、探索生命議題的過程很有意義。由於您的醫療決定必須讓家人知道,萬一當你意識不清的時候,他們才能幫你表達執行,所以: 您必須邀請至少一位二親等內家屬(如:配偶、子女、手足、父母、公婆…等皆可),如果是獨居長者需填寫無家屬之聲明書。 若您想指定一位以上之「醫療委任代理人」,也要一起參與喔! Q4.我是單身、獨居、跟家人已沒有聯絡、家人沒空檔或喪親等原因,沒有親屬可陪同參加,可以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嗎? 可以,只要您提出二親等內親屬事實上無法出席之事由,或是無法期待參與之書面說明,仍是可以做的。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意義,有部分是希望協助您的家屬知悉並尊重您的意願及決定,所以還是希望盡可能的邀請他們一起參加。 Q5.請問「預立醫療決定(AD)」就是放棄醫療嗎?跟之前的「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DNR)」有什麼不同? 不同喔,民國108年1月6日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除了更完整的保障每個人對自己醫療措施的「知情、選擇與決定權」,也強調在您意識清楚時,能夠及早表達自己對於在「五種特定臨床條件」,希望接受或拒絕的醫療照護選擇相關意願。為了讓您能夠在簽署文件之前,對於相關規定有更深入的了解,所以必須事先透過一個與專業醫療團隊共同諮商的過程,稱之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邀請您與親友一起來討論後,再做出適合您的決定。 Q6.若我已經簽了「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DNR)」,還需要再簽一次「預立醫療決定(AD)」嗎? 需要,因為保障範圍跟適用法規的不同,安寧意願書只有保障末期病人,而預立醫療決定擴及「五種特定臨床條件」,像是極重度失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之昏迷等,還有「醫療照護選項」的意願表達,保障您自主彈性選擇空間。所以您可以先邀請家屬或醫療委任代理人,一起來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再做決定。 Q7.哪邊可以拿到「預立醫療決定(AD)」的表格?是不是簽名就可以? 根據法規規定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前,必須與醫療團隊共同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會議,討論各項醫療選項的成效與風險,透過溝通與決策過程,以書面形式完成您的「預立醫療決定」。另外,還需完成健保IC卡註記,您的「預立醫療決定」才具法律效力。 Q8.如果我簽署了「預立醫療決定(AD)」,那以後我生病住院,醫護人員會不會放棄不救我了? 並不是喔,只有在「五種特定臨床條件」註,您的「預立醫療決定」才會被啟動與執行,在那之前,醫療團隊都還是依照醫療常規進行必要之急救措施,不得無故拖延。而是否符合這五款的條件,必須經過兩位相關專科醫師、至少二次緩和醫療團隊照會評估,所以啟動程序是非常嚴謹的。 註:五款臨床條件:(1)末期病人、(2)不可逆轉之昏迷、(3)永久植物人、(4)極重度失智、或(5)其他疾病痛苦難以承受、無法治癒且無其他合適之醫療解決方法之疾病 (例如:泡泡龍症、漸凍人…等)。 Q9.「預立醫療決定(AD)」跟安樂死有什麼不同? 「安樂死」是由醫師開處方後給予病人使用,加速死亡過程,但通常醫師不願意或不忍心採用這麼強烈的方法;「協助自殺」則是醫師開藥,但病人自己服用;但是病人自主權利法只是「回歸疾病自然的歷程」,不施予或撤除您認為不需要的醫療照護措施,並尊重您自己對於生命品質的看法。 Q10.我想帶我爸去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我要怎麼跟他說? 您可透過新聞報導、社會重大事件等話題,試著在聊天中找到討論時機,先聊聊自己對生命與死亡之體悟,鼓勵爸爸分享他的感受及想法,觀察爸爸反應。若爸爸不排斥,願意表達所期待的醫療照顧或身心靈需求,則可邀請他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請告訴他,這是由醫師、護理師、社工師或心理師組成的諮商團隊,提供醫療、社會、家庭與心理的討論;諮商過後不一定要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但可透過諮商過程,讓爸爸有機會更清楚的思考與表達想法,也讓您有機會事先瞭解爸爸的期待。 Q11.任何人都可以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及「預立醫療決定(AD)」嗎? 是的,只要年滿20歲或未成年已婚,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皆可參與,民國108年1月6日政府公告實施之後,只要您: 至指定的醫療機構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經兩人以上在場見證或公證程序。 完成健保IC卡註記,您的「預立醫療決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Q12.我媽現在失智,可以帶她來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嗎? 失智症不同時期表現症狀不一,心智缺損狀態也因人而異。依規定若有事實足以認定意願人心智缺陷或非自願時,是無法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程序的。未來仍可帶媽媽至醫院洽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師會協助評估是否能符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規定。 Q13.我爸中風7年了,現在在養護中心可以簽「預立醫療決定(AD)」嗎? 原則上只要您的父親意識清楚且可以表達意願,以及在沒有心智缺陷或非出於自願的疑慮下,是可以邀請二親等內家屬或醫療委任代理人,共同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Q14.聽說「預立醫療決定(AD)」還要找見證人,所以我要找到見證人一起去你們醫院嗎? 不一定,《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在「預立醫療決定」簽名時,有二位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人在場見證或經公證人公證即可。若您的親友無法擔任見證人,您可事先告知院方,有些醫院或許協助安排見證人。另請注意,您的醫療委任代理人是無法做見證人的唷! Q15.我是同志,但我爸媽不知道,我帶我的伴侶去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可以嗎? 可以,原則上您可指定年滿20歲或未成年已婚,具完全行為能力者,為您的醫療委任代理人,在未違反法規排除對象的情況下註,您當然可以指定您的伴侶為醫療委任代理人。 註:除意願人之繼承人外,以下之人不得為醫療委任代理人: 意願人之受遺贈人。 意願人器官指定之受贈人。 其他因意願人死亡而獲得利益之人。 Q16.我現在要去哪裡簽「預立醫療決定(AD)」?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可逕洽衛福部公告核可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前往該機構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即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簡介影音版: https://youtu.be/Dxh64VcnqoU彼得潘創新社區健康照護計劃簡介一(Introduction of Advanced Community Support Program of Dr. Peter Pan Part I)